個體戶對否要做賬呢?
來源:創客伙伴 時間:2022-05-10 00:00:00瀏覽次數:1235次
一、是否需要記賬。
個體工商戶是否需要建立賬戶,需要區分具體情況,其主要政策依據是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《個體工商戶建立賬戶管理暫行辦法》,明確規定了建立賬戶的問題,要求根據不同條件建立復式賬戶。簡單賬戶或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。采購銷售登記簿或使用稅務控制裝置。
《個體工商戶賬戶建設管理暫行辦法》自2007年1月1日起生效。在暫行辦法中,明確了個體工商戶賬戶建設的問題:從事生產、經營、固定生產的個體工商戶,應當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。使用和保管賬簿和憑證,并按照法律和有效憑證進行會計核算。
1.個體工商戶應設置復式賬戶。
個體工商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設立復式賬戶:
(一)注冊資本在20萬元以上的。
(2)銷售增值稅應稅服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4萬元;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6萬元;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8萬元。
(三)省級稅務機關決定設立復式賬的其他情形。
2.個體工商戶應設置簡易賬。
個體工商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設置簡易賬,并積極創造設置復式賬的條件:
(一)注冊資本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。
(2)銷售增值稅應稅服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為1.5萬元至4萬元;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為3萬元至6萬元;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為4萬元至8萬元。
(三)省級稅務機關決定設立簡易賬的其他情形。
3.個體戶既不符合設置復式賬也不符合設置簡易賬怎么辦?
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,不符合上述會計建設標準的個體工商戶,可以按照《稅收征管法》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。購銷登記簿或者使用稅務控制裝置。
4.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。
(1)賬戶建設標準中納稅人的月銷售額或月營業額,是指上一納稅年度個體工商戶的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;新建個體工商戶是當年經營期的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。
(2)符合會計建設標準的個體工商戶,應當根據本辦法規定的生產、經營情況和設置賬簿條件,選擇設置復式賬戶或者簡易賬戶,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。一旦確定了賬簿的方式,就不得在納稅年度內改變。
根據本規定,一旦賬簿模式在一個完整的納稅年度內確定,就不能再改變。從理解的角度來看,理論上,在一個完整的納稅年度結束時,可以在新的納稅年度開始時申請更改賬簿設置模式,但在實踐中,通常很難從標準調整到非標準。
(3)明確了會計征收與定期定額征收的結合。規定稅務機關對賬戶建設征收稅款。在建立賬戶的早期階段,也可以結合定期定額征收。
二、是否可以改變定稅問題。
核定征收和會計征收是兩種不同的征稅方式。雖然核定征收的大門還沒有關閉,但從長遠來看,結合當前不同的政策要求,核定征收企業的規模應盡可能縮小。
理論上,對于已經核查征收的企業,只要符合核查征收的幾個要求,就可以申請核查征收,但在實踐中,除非一開始就是核查征收模式,否則很難將核查征收改為核查征收。
以上是關于個體經營者是否想做會計和納稅申報,這里說,是企業是否沒有經營,是否開具發票,是否有收入,直到你取消公司需要申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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